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5〕39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25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