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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通知


  
厦教办〔2025〕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遴选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厦教发〔2025〕21号)要求,经组织申报、评审,现确定云南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4个单位承担我市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任务。

  请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根据我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实施方案和课程计划,规范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同时要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经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规范签订合同,配合提供相关费用清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厦门市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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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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