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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直道遗址本体完全灭失问题,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诉达拉特旗A煤矿、B煤炭公司损毁文物公益诉讼案

裁判规则

  针对全国重点文物....(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诉达拉特旗A煤矿、B煤炭公司损毁文物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秦直道遗址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点段被列入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秦直道遗址南起陕西省云阳县,北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全长700多公里,是我国古代重要的交通枢纽、贸易通道、移民路线和民族融合大通道,享有“世界公路鼻祖”的美誉,其对研究我国古代交通史及秦代历史具有重要价值。2009年至2020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A煤矿、达拉特旗B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在秦直道遗址本体上进行煤炭生产作业,造成3214.01米秦直道遗址完全灭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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