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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孔某等12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规则

  行为人违反国家有....(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孔某等12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为了增加自己的销售业绩,江苏省南通市一家广告公司业务员在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做起了“给我做广告,我就送你小区业主信息”的“生意”,结果连同他在内的12名被告人一同站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案情
  7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孔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某等9名被告人宣判不等缓刑并分处罚金,被告人沈某、刘某被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孔某系南通一家广告公司负责小区广告推送的业务员,中专文化。在很多人看来,广告业务员是一种入门低,而又能赚大钱的职业,但这个前提是必须经常接到业务。进入2015年下半年,孔某的广告销售业绩连续几个月在公司排名垫底,收入自然也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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