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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公权力的构成与近现代西方政权结构的基本模式
《现代法学》
2012年
4
28
肖光辉
上海政法学院
国际私法
权力分立,在古代的罗马已经初步形成。这种公共权力的分配与运行,到了现代社会有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西方各国根据古典主义、启蒙学者提供的学说理论进行了数百年的实践,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实践模式。比较古代罗马与近现代社会的实践,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源流关系。通过社会关系史的变迁进一步考察他们之间的差异,以及形成这些差异的原因,可以为我们深入研究权力分立学说的理论创造条件,同时也为社会科学的相关领域提供研究基础。
古罗马        权力        西方        政权        结构
Separation of powers,shaping up at first in the ancient Rome,has set up a matured theoretical framework as of modern society. After hundred of years’practice in light of classicism and the doctrines pro-vided by enlightenment scholars,western countries have invented a variety of empirical modes.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practice in ancient Rome and modern society may readily reveal the relationship of modes. A fur-ther research of the change of society and the disparity of the modes and the reasons resulting therein might af-ford a clue for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theory of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a study of the relevant areas of social science.
ancient Rome;power;the West;regime;structure
古罗马公权力的构成与近现代西方政权结构的基本模式
  关于政体与权力分立学说的理论与实践

肖光辉

上海政法学院

  【摘要】权力分立,在古代的罗马已经初步形成。这种公共权力的分配与运行,到了现代社会有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西方各国根据古典主义、启蒙学者提供的学说理论进行了数百年的实践,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实践模式。比较古代罗马与近现代社会的实践,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源流关系。通过社会关系史的变迁进一步考察他们之间的差异,以及形成这些差异的原因,可以为我们深入研究权力分立学说的理论创造条件,同时也为社会科学的相关领域提供研究基础。
  【关键词】古罗马;权力;西方;政权;结构

Construction of Public Power in Ancient Rome and Basic Modes of Structures Present Western Governments:Logic and Practice of Separation of Polity and Powers
  【英文摘要】Separation of powers,shaping up at first in the ancient Rome,has set up a matured theoretical framework as of modern society. After hundred of years’practice in light of classicism and the doctrines pro-vided by enlightenment scholars,western countries have invented a variety of empirical modes.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practice in ancient Rome and modern society may readily reveal the relationship of modes. A fur-ther research of the change of society and the disparity of the modes and the reasons resulting therein might af-ford a clue for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theory of 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a study of the relevant areas of social science.
  【英文关键词】ancient Rome;power;the West;regime;structure
  古代罗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权力运行的特色,这种权力配置的实践是长期的社会发展中自觉发展出来的,很少看出有多少人为的因素。这种公共权力的分配受到了当时社会分层、阶级结构与经济因素的影响,呈现出逐渐发展的态势并最终在帝国的膨胀中毁灭。有学者认为,古罗马公权力的运行与近现代西方政权结构的基本模式有不少相似之处,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它们之间的这种相似性仅仅是表面上的,因为它们产生的时代背景有相当大的差异。本文试图通过比较古代罗马与近现代社会的权力配置的实践,找出他们之间的源流关系,进而揭示隐藏在背后的事实真相,并为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提供思考的方向。

  一、古罗马政权的结构与运行

  公共权力是与私有权利相对的一个概念,顾名思义,是指集体与团体的权力。古代罗马的公共权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与其经济发展、社会分层相适应,其权力的结构、分配与运行是不同的。

  罗马从传说的罗慕路斯建城开始到罗马帝国的衰亡,前后有1200年的时间。按照公认的划分方法,其历史可以分为王政时期、共和时期与帝国时期。每个历史时期的权力结构与构成是不一样的。整个古罗马时期行政机构很多,如果按照现代权力结构的体系来分类,大体上包括:第一,议事与立法机构,如特里布斯(tribus )、库里亚(curiae)与森都里亚(centuria),主要行使立法权。[1]传说罗慕路斯将罗马划分为三个部落,每个部落划分为十个库里亚,每个库里亚又划分为家族氏系。这些部落氏族的划分也许并不反映古代的血统谱系,相反,它们更多地代表了后来的行政管理机构{1}。这些机构成为最早的议事与立法机构,虽然后来的平民大会与公民大会是罗马的重要立法机构,但是上述传统的议事机构的组织形式、议事程序为后来的平民大会与公民大会奠定了基础。第二,行政机构,罗马的行政机构比较复杂,而且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重要的行政机构有执政官(consul)、保民官(tribuni plebis)[2]、监察官(censors )、财务官(ques-teurs )、行省和大行政区等地方长官以及临时的独裁官(dictator)[3],等等。这些机构随着社会阶级结构与权力分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这里的问题是,一是一些机构来历不明。王政以后是否马上就有两个执政官,还是先有一个过渡时期?二是行政官(preater)[4]具有军事、行政与司法的多重功能,应该放在行政机构还是放在司法机构?不过,从历史上来看,上述机构无疑是罗马时代重要的机构,它们的地位与起源的问题是需要专门研究的另外一些问题。第三,司法机关,主要有祭祀团(祭祀长)、行政官、裁判官等等。第四,特殊的机构,如元首制、君主政体。[5]

  但是,这只是一个粗浅的分类,事实上,有许多机构并不能完全按照现代的宪政模式来进行划分,比如,除了元老院有事实上的部分立法权外,保民官也有一定的立法权,对高级行政人员的任免有否决权等;执政官(consul)有解释法律的权力;地方行政官有地方立法权,但是元老院有批准权。由于与宗教的关系,长期以来,大祭祀不仅享有司法权,负责解释法律,还享有一部分立法权。民众大会不仅有立法权,也有一定的司法权。

  罗马的这些机构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改变。古罗马机构的这种多元性、变动性与罗马的社会政治背景、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各机构之间随着社会各阶层力量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王政时期的罗马,王权有军事、宗教与司法等方面的大权,但是王权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氏族组织与氏族习惯{2},民众大会(或者叫部落会议)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长老的制约。但是,这个时候的长老(后来的元老院)是顾问机构,远不是我们现代所谓的宪政机构。真正表现出来的事实上办事的“行政”机构应该是民众大会与王(rex)。共和国时期取代王权的执政官(consul)行使军政大权,其权力的行使不仅受到了元老的制约,而且还受到了来自同行(另一执政官)、保民官、民众大会的制约。执政官在帝国时期依然存在,但是权力下降,后来甚至仅仅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其他行政机构如保民官享有最高的否决权,但是这一职位变化比较大,一方面,他们是平民的代表,要保护平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又是平民的上层,是走向新贵的一个特殊阶层,与贵族有着密切的联系。贵族元老也常常通过这一阶层与平民达成某种协议。

  民众大会也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变化。特里布斯(tribus)、库里亚(curiae)属于传统的氏族议事机构,与血缘有关。它们是传统部落沿袭下来的议事机构,早期罗马的一切重大事宜皆在该类会议上决定。森都里亚(centuria)则不同,它是塞尔维乌斯改革的产物,这种制度与军事相关,与财产的多寡相联系,是君主行使权威的重要工具{3}。在王政时代,罗马就有了贵族与平民的区分,平民通过斗争获得了诸多特殊的公民权,如担任官职、与贵族的通婚权。随着罗马疆域的不断扩张,罗马与外来人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外来人通过斗争不断获得公民权。[6]在诸多的行政机构中,不少法案还专门规定了平民在机构中占有的名额,平民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与作用,直到帝国时期,平民大会的作用才有所下降。但是,森都里亚与库里亚在王政后期与共和的一段时期里共存,公元前471年还成立了一个专门由平民组成的平民协议会(con-cilium plebs),这些情况都表明罗马的立法机构非常复杂,而且随着时代在不断发生变化。平民大会与公民大会的变迁,反映了罗马内部权力的结构与构成,正是罗马平民的不断斗争,才在公元前287年通过了《霍腾西阿法》,据说这是平民会议制定正式罗马法律的开始,全体罗马公民都必须遵守。[7]

  广义上说,元老院也是议事机构,它虽然不是立法机构,但是,有广泛的任免与建议权,以及税收与财政方面的权力。这个机构在罗马历史上长期地发挥了应有的效用。元老院在王政时代是王的政府顾问,由于元老是由国王根据是否支持其王位为基础而选任的,人数上不超过100。这个时期,元老院并没有立法权,但是它在行政事务方面有广泛的影响力{1}153-154。共和国中期元老院的人数达到了300,它是行政官员与人民的顾问。虽然人民拥有主权,但是由于元老的特殊地位、身份与声望,仍然享有巨大的权力。帝国时期,元老院的人数达到600,随着皇帝权的扩张,元老院的权力才有所下降。

  不少学者认为,罗马公权力突出的特点在于制约与平衡。波利比乌斯(polybius,也翻译为波利比阿)认为,罗马的宪政以力量均衡为依靠[8],这种权力是在元老、平民与行政官之间进行分配的{4}。同时,双位或多位执政官、财务官、保民官的设立也透露出对权力滥用的担心与牵制。上述这些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一定的均衡性,以维持社会的稳定,防止权力的膨胀。

  从权力的属性上来看,古代罗马不同于近现代的民族国家,那个时候我们常常称罗马城邦或城邦国家。罗马人感觉到权力的滥用可能给国家带来实质性的危害,因此,他们设法对权力进行适当地限制,其在政治上的表现就是将权力分开。虽然分权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有意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贵族阶层与平民阶层斗争的结果,使各阶层在一定的范围能够达成妥协,以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也可以说,这种分权是从无意识向有意识逐渐过渡并逐渐完善的。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罗马政治制度的包容性。当然,帝国后期,经济衰退、政治腐败、道德败坏、精神空虚,使得罗马政治无法充满原有的活力,渐而走向了灭亡。

  二、古典主义、启蒙运动学者对古罗马政体的认识

  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来,许多思想家打着恢复古典传统的旗号,对古代希腊、罗马(包括政治体制与政治制度在内的)文化传统进行了研究,并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得出了结论。虽然观点并不相同,但是大家几乎都认为,希腊、罗马留给我们的政治文化遗产应该继承与借鉴。

  关于政体问题,从希腊、罗马到近到现代社会,一直都在不断地讨论,它涉及政权的结构与运转,对社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众多的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详尽的讨论与研究。他们研究何种政体最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最能够防止腐败,进而向人们介绍该类政体。亚里士多德曾经研究过希腊150多个城邦的政制,对迦太基等城市也进行过研究,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审判机能{5}。他认为,政体有正常政体与变态政体之分。凡是为了全邦的共同利益,不论是一人还是多数人统治都是正宗的政体;如果不是为了全邦共同的利益,而是为了一人与少数人的利益就是变态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是正宗的政体,而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是变态政体{5}133-134。罗马的波利比乌斯与西塞罗对此也进行过讨论。波利比乌斯看到罗马政体中的三个重要方面,执政官、元老院与民众大会,也注意到了三者之间的平衡与制约{6};而西塞罗也继承了波利比乌斯的观点,认为王政(君主)、贵族、人民混合而成的政体是最好的政体{7}。

  中世纪的阿奎那等政治思想家,一直强调神权的优越性{8}。阿奎那等神学家打着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旗号,为神权服务。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罗马法的复兴和文艺复兴的到来,一些思想家开始反对神权,马西利就是其中之一。他出身于中世纪意大利商业发达的城市帕多瓦,城市的商业发展与民主制度为他提供了思想来源。他反对神权,维护世俗政府,认为立法权与行政权、司法权应该分开。如果政府的行政人员不能按照人民的立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人民可以撤换这个政府{9}。马西利的政体形式是寡头政体与民主政体折中的产物{10}。他的思想对马基雅维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两个世纪以后,马基雅维里出生,那个时代正处于文艺复兴的时期,随着王权的逐渐加强,靠铁血建立起来的君主专制政体已经成为那个时代(16世纪初)西欧的普遍的政体了{9}388。因此,不少政治思想家竭力强调君主的重要性。作为现代政治哲学奠基人的马基雅维里,同其他大多数思想家一样,竭力维护君主集权统治。但是他为君主进行辩护,是出于当时意大利的社会实际情况而思考的。那个时代,“他不会看不到现代专制的一切缺陷与罪恶,但他认为,在现代生活的环境与条件下,这些恶是不可避免的。”{11}实际上,他内心里一直向往着罗马的共和制度,关于这一点,留心阅读他的《李维史论》就可以看出。

  他们的政治理论没有涉及分权问题,那个时代分权还没有提到人们的眼前,人们的观点是服从权力,而这种权力是上帝赋予的,无法怀疑。

  文艺复兴与资产阶级革命,使教会与专制制度受到打击,经院哲学日趋衰落,受宗教与专制控制的思想也逐渐获得解放,古代希腊、罗马的思想与制度逐渐引起人们的兴趣。结合古希腊、罗马的分权,如何设计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逐渐成为像洛克、孟德斯鸠等思想家的使命。他们详细研究了希腊、罗马的政制,针对封建的专制提出了人民主权与权力分立的学说。这些学者对古代的政体问题进行详细的研究,继承了古希腊、罗马的权力分立与制衡的传统,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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