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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办理的实践难点与应对
《检察实践》
2024年
22
53-56
王孟深;闫宇宁;代志芳;张浩;董均杭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035000;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035000;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35000;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035000
目前司法适用阶段,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主观明知认定困难、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区分困难和刑期计算标准不统一三个方面.对此,检察机关应综合运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异常情形推定其主观明知,准确认定罪与非罪;在认定犯罪嫌疑人客观上存在危害行为的前提下,根据其主观明知程度,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通过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会商机制,结合案件证据及量刑情节确定统一量刑标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罪名区分        主观认定        量刑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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