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散户投资者的不当行为和有害做法仍然是持续存在的全球性问题.有害做法涉及一系列行为.一方面,无意的甚至是合法的行为都可能对散户投资者造成伤害;另一方面,蓄意和有针对性的不当行为也存在大量范例.金融领域的不良行为者使用一系列日益复杂的策略来建立起与散户投资者之间的信任,并利用当前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压力的漏洞和机会,加之全球通货膨胀的压力,其更频繁地通过技术手段向零售部门提供高风险和不当的产品,从而导致了散户投资者的重大损失.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IOSCO)的核心目标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和促进市场诚信.在过去两年半的时间里,主要受这两个目标及其与金融稳定联系的推动,国际证监会组织零售市场行为特别工作组(Retail Market Conduct Task Force,RMCTF)一直致力于收集和审查全球范围内对新兴零售市场行为问题的看法.RMCTF的主要目的是强调IOSCO在投资者保护和促进市场诚信方面的作用,并促进对散户投资者不断变化的前景以及一系列潜在措施的讨论,以减少由此产生的不当行为.
RMCTF的最终报告是大量工作和广泛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的成果,旨在向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不断发展的领域提供"全球性视角".它对市场环境、散户投资者投资趋势以及相关行为影响进行了实质性分析,并为监管机构在制定各自的策略时提供了一个适应性工具箱.在研究这些问题的情况下,监管机构需要广泛获取资源,进行有效的实践,具备一定的工具和技术,以便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这个董事会级别的高级小组成立于新冠疫情暴发之前.在编写报告的过程中,其研究了由危机引发的"实时"问题,吸取了经验教训,并听取了IOSCO成员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的广泛意见.一些重要的里程碑包括:
1.RMCTF于2020年12月[1]发布的中期报告中,初步调研了新冠疫情对公司和散户投资者行为的影响、共同的监管挑战,以及成员应对这些挑战的方法.
2.2021年对其成员进行了全面调查,重点关注中期报告中提出的具体问题.
3.2022年3月发布的咨询报告[2],就RMCTF关于零售行为问题的更深入的调查结果和可能的监管回应征求意见.公众咨询征求了投资者、监管机构、市场参与者、受监管实体、金融消费者、学术界和其他国际机构的意见.
4.两次消费者圆桌会议,一次与IOSCO附属会员咨询委员会(Affiliate Members Consultative Committee,AMCC)的联合会议,作为直接与行业、监管机构和消费者团体接触并从中获得见解的额外机制.
本最终报告(第2~6章)就近期散户投资者趋势及相关行为挑战的主要专题调查结果集中于以下几方面:
1.技术进步、社交媒体和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对零售交易活动的影响——自主在线交易量的激增,更频繁地提供高风险产品——通常是高杠杆、高零售参与度(特别是在年轻投资者群体中),以及在正常和紧张的市场状况中期和后期,加密资产的出现、投资工具的游戏化,以及公司和无牌方无处不在的营销.
2.数字化崛起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机遇包括零售投资渠道扩大、竞争加剧和成本降低;挑战则包括有效监控、识别和破坏隐藏在数字面纱背后的不当行为,以及社交媒体对零售投资决策的影响日益扩大.
3.常见的金融消费者问题——例如风险承担加剧、对复杂产品理解不足、信息过载或不对称、不确定时期(如新冠疫情期间)产生的行为问题和社会/心理/财务压力,以及情境脆弱性.
4.未经许可的活动、骗局、欺诈等有害行为数量增多、所报道的投资者损失升级——从针对散户投资者的恶劣、蓄意行为,到无意中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大量存在由技术支持带来的形式伪装[克隆投资公司、加密资产骗局,如rug-pulls和首次代币发行(ICO)"拉高出货"计划、不受监管或非法的"社交媒体影响者"(Finfluencers)行为、不当销售、错误标签、误导性披露].
5."漂绿"行为风险增加[3]随着资产管理总额(Asset Under Management,AUM)的快速增长,全球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ESG)投资和可持续金融产品的兴趣加深,可以察觉到"漂绿"行为风险已经凸显."漂绿"行为可能会以不同形式出现,并侵蚀对此类投资(包括零售领域在内)披露所必需的信任.
监管工具箱
考虑到快速发展的零售业态,并且主要受技术发展的影响,监管工具箱(在本文第7章中详细概述)提供了一套措施,供监管机构在制定各自的策略以解决新兴零售市场行为问题时使用,措施中新旧方法兼备.有些措施可能不适用于某个特定的法域,而是被精心设计后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和广泛性,以应对散户投资者风险连续性的各种情况.
1.加强监管机构的数字呈现和在线战略,以积极快速地减少对散户投资者的伤害
考虑到信息的传播速度和数量、持续变化的环境以及在线产品中可能缺乏的可视性(匿名性)和可靠性,因此第一项措施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对数字环境中的不当行为保持积极、敏捷和警惕.
(1)在发生不当行为时直接锁定欺诈者.
(2)监测和评估在线营销和分销趋势,以中断有害的营销渠道,例如有害的社交媒体影响者活动.
(3)发布公共警报和警告,并监测消费者情绪.
(4)尽可能加强与在线服务提供商的接触,以便及早预防和破坏不当行为.
(5)针对不同网站和社交媒体论坛,为散户投资者量身定制信息.
2.完善方法以更好地识别和减少不当行为
第二项措施描述了有助于早期发现和减少不当行为的预防性手段,以及识别不当行为背后的行为者.由于散户投资者的行为可能受到各种心理因素和外部因素的严重影响(如第2章所强调的),所以就零售市场不正当行为的监管而言,使用行为层面实用性、技术性的方法可能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1)提高内部能力和雇用第三方供应商以简化监管监督工作.
(2)开发技术工具并使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手段,以更好地加强早期干预和识别不良行为者.
(3)运用行为学分析零售行为并制定消费者保护举措.
(4)开设一个更加便捷的举报通道,建立一个可对举报、转介以及投诉进行分流的受理体系.
3.加强双边和多边跨境合作、健全国内外监督执法框架
第三项措施重申了合作的基本概念——有效的国内和国际监管的基石——以及需要强有力的持续性合作框架,以保障监督执法的有效开展,并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减少新出现的威胁和危害.例如,IOSCO的《关于磋商、合作与信息交换的多边谅解备忘录》(Multilateral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MoU)和《增强版关于磋商、合作与信息交换的多边谅解备忘录》(the Enhanced Multilateral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EMMoU)代表了多边跨境执法合作的全球黄金标准,前者至2022年为止已使用了20年.监管信息和最佳实践的交流在应对全球金融生态系统不断变化和复杂的性质方面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密资产就是本报告所展示的例子.
(1)促使达成更多的合作和协作,尽可能地减少监管套利.
(2)酌情与其他国内和国际机构合作,解决不当行为的共同问题,识别涉及不当行为的个人和团体,并促进对不当行为的早期干预和破坏.
4.解决散户投资者因加密资产而受到的伤害
第四项措施为监管机构提供了工具,特别是考虑到投资者对加密资产的兴趣显著增长,加密资产相关骗局也大幅增加,此工具旨在抵消加密资产带来的相关危害.
(1)在现有监管框架尚未涵盖的范围内,确定是否存在可用于为加密资产交易提供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KYC)和交易报告数据库的监管权力.
(2)运用适当的监管干预权力,以解决散户投资者的跨境加密资产欺诈与盗窃问题.
5.实施针对零售市场不当行为的新监管措施
第五项措施提供了各种工具,在当今瞬息万变的零售环境下,可以将其一并考虑以应对不当行为问题.
(1)与高风险产品销售相关的规则.
(2)消费者服务热线和反欺诈活动.
(3)派出神秘顾客监督销售网点.
(4)"监管沙盒"方式.
(5)使用侵入式监管和执法技术.
(6)借助工具以更好地查明企业对气候信息披露标准的遵守情况,并更好地监测"漂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