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建立健全案件的纠错机制.重新鉴定是原司法鉴定意见出错后的纠错程序,是鉴定的"防火墙",符合法治社会对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与司法鉴定科学公正的宗旨.本研究聚焦于侦查阶段重新鉴定的现实问题,落脚于重新鉴定的启动主体和条件,发现当前制度中存在的重新鉴定案件量各省市差异显著、侦查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难以保持中立性、缺乏对犯罪嫌疑人启动重新鉴定的救济等问题.通过统计学工具,研究重新鉴定案件量在不同省市差异显著、部分冤假错案中鉴定意见的问题.最后,研究提出了因地制宜地制定减少地区差异、强化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的外部监督机制、完善侦查阶段当事人启动重新鉴定的救济程序等法制建议,以期提升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确保刑事案件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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