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具有激励的功能,激励法具有激励人向上、向善的价值,能够指引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方向.法律的激励功能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作为权利法、社会法、社会福利法的定位契合.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激励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的立法体系较为庞大,但未确立完善可行的激励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弥补了此前立法总体缺乏激励视角的不足,制定了数条激励条款,明确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激励对象,规定了兼顾物质与理念无障碍的激励范围,设置了兼顾可行与多元的激励措施,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激励制度的新高度与新进展.但是,现有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激励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基于激励法理论,建议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名称,强化对农村地区和残障儿童相关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激励,增加多元化、可操作性的激励措施,注重激励对象间的协作,促进不同位阶激励法的衔接配合.
construction of a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institution of legal incentive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specific 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