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下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制度设计,行政调解制度正处于相关制度主体对其缺乏制度认同的现实困境中,这也成为影响其实现制度预期的突出因素.具体表现是:部分行政机关往往会怠于实施、随意实施和模糊实施行政调解行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很难有效支持和配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调解行为;部分行政相对人基于利益诉求的现实考量很容易忽视行政调解制度.鉴于此,必须建构并完善能够突显"和谐型行政绩效"和"事权财权相匹配"的行政治理格局,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建构完善、由基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必须健全利益机制、优化普法教育、由公权组织施加正面影响,通过上述举措分别强化行政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和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调解的制度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