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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上诉期内违法情形的处理
《检察实践》
2023年
22
40-43
郑旭江;黄东泳;包双双;王倩
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浙江理工大学[310018];浙江省XXX市人民检察院党组[321399];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321017];浙江省XXX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321399]
被告人在缓刑上诉期内实施违法行为是否应被撤销缓刑,是当前缓刑执行领域的"空白地带".根据缓刑制度的设立初衷和"举轻以明重"的基本法理,缓刑上诉期内违法不符合缓刑的实质条件.原审判决错误应包含量刑事实错误,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也需结合主客观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上诉期内的违法处罚可认定为"新的证据",因此缓刑上诉期内违法符合抗诉的法定条件.从文义解释、目的解释角度分析,缓刑上诉期内违法满足撤销缓刑执行的条件.检察机关应通过加强对被告人违法行为性质的综合把握、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充分衔接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等,进一步完善撤销缓刑案件的办理路径,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缓刑上诉期内违法        撤销缓刑        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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