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期刊名称:
全部
作者:
作者单位:
关键词:
期刊年份:
全部
期号:
学科分类:
全部
搜索 清空
论交易中遗失物的物权归属——评《物权法》第107条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
2
73-79
杨善长
唐山学院,河北唐山,063000
物权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了交易环境下的遗失物的物权归属.从价值层面看,该条秉承了近现代以来民法兼顾遗失人所有权保护和受让人交易安全的立法精神,但是该条的语义不明,引发了对该条的理解上的歧义,并由此导致遗失物权利归属的不明确和对遗失人权利保护的不利,而且没有对货币和有价证券等特殊动产做例外规定.对其不足,应在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立法的基础上适时予以修正.
遗失物        遗失物所有权        交易安全        善意取得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尚未登录,不能进行此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