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琳
甘肃政法学院政治理论课部
【摘要】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成功地进行了廉政建设。其经验主要是:加强了政府的廉政制度建设。此外还有:倡导勤能补拙,俭以养廉,反对奢侈浪费;警钟长鸣,时时提醒、告诫党政干部保持廉洁作风。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廉政;经验
Shan—Gan—Ning Border Area’s Experiences of Keeping Government Clean at Yan’an Period
【英文摘要】At Yan’an period,shan—Gan—Ning border area successfully kept the government clean.Its main experience was to streng keeping the government clean.In addition,there were still others such as advocating diligence,keeping clean by being thrifty and simple,fighting against luxuries and waste,consistantly warning cadres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not to be corruptive.
【英文关键词】Shan—Gan—Ning border area;Keeping the government clean;Experience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是中国革命的总后方,边区政府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建设的“试验田”。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陕甘宁边区成功地进行了廉政建设。当时的陕甘宁边区政府,表现出了一丝不苟、克己奉公、实事求是、言行一致、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使它成为廉洁奉公的政府,成为廉洁勤俭政治的模范。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利用抗战发国难财,官吏即商人,贪污成风,廉耻扫地,这是国民党区域的特色之一。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这是中国解放区的特色之一。”[1]毛泽东还评价陕甘宁边区说: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老百姓为边区政府敬赠了“爱民模范,廉洁政府”的锦旗。它不仅得到了边区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而且赢得了国民党统治区与全世界进步人士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那么,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廉政建设的经验是什么呢?笔者以为,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廉政建设的经验主要是:按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加强了政府的廉政制度建设。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警惕出现腐败,保持廉洁政治,逐步完善了惩治腐败的法规条例。1935年12月初,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不久,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在瓦窑堡及时公布了1933年12月15日下发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其中规定:“凡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处以死刑”;并对贪污公款者“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并追回其贪污之公款”“对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罪”“对于玩忽职守而浪费公款,致国家受到损失者,依其浪费程度以警告、撤销职务以至1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监禁”,同时重申了1934年2月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贪污反浪费与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文件。1938年8月15日,边区政府又发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草案)》(1939年再次修订公布)[2],规定“边区所属之机关部队及公营企业之人员”“群众组织及社会公益事务团体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以贪污论罪:(一)克扣或截留应当发给或缴纳财物者。(二)买卖公物,从中舞弊者。(三)盗窃侵吞公有财物者。(四)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者。(五)意图营利,贩运违禁或漏税物品者。(六)擅移公款,作为私人营利者。(七)违法收募捐税者。(八)伪造或虚报收支帐目者。(九)勒索敲诈收受贿赂者。(十)为私人利益,而浪费公有之财物者。对以上犯罪,一般根据其贪污数额多少,所造成的影响损失大小,规定处刑标准:“贪污数目在一千元以上者,处死刑”,并追缴其贪污所得财物,同时号召人民控告揭发,还规定了“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党龄、地位、功劳、职务都不能成为他们赦罪、开脱的借口。1941年5月1日,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发布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简称“五一施政纲领”。1941年11月17日,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决议,宣布该纲领“为政府今后的施政纲领,并责成政府督察全边区人民切实执行之”。这个纲领一部分是1939年纲领所没有的或作了重要改动的,其中一项是关于廉政政策的。纲领第8条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同时实行俸以养廉原则,保障一切公务人员及其家属必须的物质生活及充分的文化娱乐生活。”纲领作这项规定,既是边区政治的反映,又是对各级公务人员的进一步的严格要求。执法严明,对加强边区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起了保证作用,并使陕甘宁边区的清正廉洁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