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作者:
主编:
法学分类:
全部
出版时间: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搜索 清空
单方行使解除权的方式


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一)

    

  合同解除是“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终了的制度”[1]。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合意解除及行使解除权解除两种类型。合意解除,也称为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解除合同,其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而单方行使解除权系因一方意思表示且不必待对方的承诺而使合同解除,故以该方当事人具有解除权为必要。[2]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