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呈快速攀升态势,该类犯罪所具有的跨地域、多层级、涉众性等特征对建立在传统犯罪治理基础上的“以犯罪地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为辅”的刑事管辖制度形成极大挑战。为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惩治网络犯罪,越来越多的案件开始适用指定管辖。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例,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统计显示,自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就此类犯罪所办理的指定管辖案件就高达54起,远远超过超过同期其他线下犯罪的指定管辖率。指定管辖的适用,对于积极应对网络犯罪的管辖难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如何确保其适用的有效性、规范性,也日益成为刑事司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1.当前网络犯罪案件中适用指定管辖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关于指定管辖的范围和标准。由于我国现有立法、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网络犯罪管辖的规定较为宽泛,实务部门对网络犯罪的“犯罪地”理解和执行标准不统一,尤其是在多层级、跨区域的网络犯罪案件中,对于哪些案件应当指定管辖,各地做法不一,管辖异议也成为网络犯罪案件中当事人、辩护人提起抗辩的一个重要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