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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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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中的“户”必须具有“供他人家庭生活”的功能特征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
文章名:[第1570号]尹某某等人抢劫案——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租住的旅社房间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中的“户”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38辑(2023.2)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5号,以下简称《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二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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