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遗产享有直接财产权益的主体。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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