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作者:
主编:
法学分类:
全部
出版时间: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搜索 清空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在诉讼程序中适用的实务要点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等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第一,关于原告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被告能否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525条的规定,原告已构成迟延履行或部分履行、瑕疵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被告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其同时履行抗辩的范围应与原告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部分相对应。[1]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