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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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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或限制消费者诉权的界定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来源:《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

    

  (一)关于“重大利害关系”的理解
  如何理解“重大利害关系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该法列举了消费合同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示与说明的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民法典》第4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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