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一项规定,作为加重处罚的情形,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亲爱的用户:
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内容,点击登录或注册。
如果您所在单位、机构希望了解或采购法信,请点此联系咨询。
欢迎关注"法信"公号(Legal_information),第一时间获取法律咨询及实务消息。
您目前没有该版块的访问权限,欢迎选择以下途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