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罪主体来看,前者的主体为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对其认定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论、检验报告等为依据,不能随意扩大认定;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同时应当注意,从“结果无价值”角度看,如果行为人确实没有感染也不属于疑似病人,即便存在拒绝执行防控措施的行为,但不可能造成上述严重后果或危险,应当排除在本罪主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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