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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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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的诉前证据保全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知识产权与竞争卷(三)

    

  根据本条的规定,申请人诉前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证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人的范围必须是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按照《商标纠纷解释》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除此之外的其他人,不得依据本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保全。第二,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是制止侵权行为,即本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第三,证据存在灭失等可能,即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证据,必须具备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所谓可能灭失,是指因证据的自然特征、性质,或者因人为因素,使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所谓以后难以取得,是指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证据在今后不能取得,或者虽然可以取得但会失去其作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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