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注意的问题:(1)关于见义勇为受害责任中的诉讼主体的问题。虽然目前理论和实务上对于见义勇为受益人适当补偿责任与侵权人的直接责任是何种关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存有很大争议,但从审判实务的角度看,这都是最终实体裁判结果的问题,并不能与程序上的确定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相混淆。从保护当事人诉权的角度讲,见义勇为者可以单独或者一并将侵权人和见义勇为受益人作为被告予以起诉,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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