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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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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主编:崔桂台
来源: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首先法律规定要求减量化,即涉核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

  在处理处置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方面,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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