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土地制度的创举,在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保障农民权益方面曾发挥重大作用.从历史维度看,传统社会的农民虽有田宅交易自由,但缺乏生存、居住的制度性保障,身份与职业的趋同更胜于彼此的区隔.新中国成立后,农民开始逐渐内化为一种身份.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加速分化,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契约自由.为实现城乡人才的双向流动,纾解空心化困局,国家在父爱主义的治理观念下推进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当前进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除了需要进行法律规则的构建论证外,还应从更高的价值层面予以考量.宅基地身份属性的纠错和保障功能不应轻易舍弃,改革需守住最后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