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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在强奸罪共同犯罪中的适用
《法制与社会》
2014年
1
294,296
李照君;潘霞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检察院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实属通说地位,但是在面对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等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共同犯罪,在理论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对通说产生了一定的疑问.本文试从上述疑问入手,阐述共同犯罪通说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在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中犯罪形态认定上仍然适用.
强奸罪        共同犯罪        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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