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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文〔2017〕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新乡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21号),加强我市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着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着力加强政务诚信监督管理,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

  2.坚持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3.坚持守信践诺。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和承诺,为社会作出表率。要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

  4.坚持失信惩戒。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惩戒到人。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管,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管的信用约束体系。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年底,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基本建立。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用信息记录实现全覆盖,政务失信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归集共享,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

  到2020年年底,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政务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广泛应用,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运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全市良好政务诚信环境基本形成。

  二、全面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监察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推进

  (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

  在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并动态更新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同步推送归集至“信用新乡”网站。加快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加快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发改委、工信委,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推进

  (三)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

  探索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并纳入政府部门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各级政府部门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务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将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如败诉率、败诉原因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诚信水平考核的重要标准,对行政败诉案件中发现的失职渎职、不守承诺、朝令夕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发改委、人社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时间进度:持续推进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健全行政裁决制度,规范行政裁决流程,运用行政裁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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