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5 〕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5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2025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