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州市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目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25〕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湖州市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湖州市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目录
市发展改革委
为规范“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提高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和有序性,根据全国和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确定我市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目录。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由牵头部门自主编制,原则上不安排市级财政资金、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市级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按照“市县一体”编制原则,由市级部门牵头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编制,并于2025年10月起,按月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工作进度。列入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应报市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审查,未经衔接审查的一律不得发布实施。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原则上应在2026年6月底前由编制部门发布并组织实施。
附件:1.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2.市级“十五五”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