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厦体规〔2025〕3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请及审批
第三章 补助经费使用管理
第四章 职责分工和绩效监管
第五章 附 则
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管理实施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2017〕99号),扎实做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办法。
第二条 围绕每周期福建省运动会竞赛目标,根据市级运动队后备人才招收需要,结合省级、市级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等已有布局,在全市中小学校中评选创建一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以下简称基地校)。每周期内,全市基地校平均每年向市级训练单位输送合格后备人才达到100人以上。
第二章 申请及审批
第三条 各中小学校按项目提出基地校建设申请。学校就所申请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