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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选聘第四届广西会计咨询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选聘第四届广西会计咨询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全区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在我区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全面提升全区会计行业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自治区财政厅决定公开选聘第四届广西会计咨询专家(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等5个领域的咨询专家)。为认真做好选聘工作,现将有关选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愿意为推进会计理论和实务以及制度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积极履行相关的义务和职责。
  (二)专业胜任能力条件
  1.会计学术界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长期从事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影响。
  2.政府及监管部门专家,应长期在政府及监管部门从事财务会计、预算、绩效评价、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信息化等相关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单位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位。
  3.企事业单位专家,应长期从事单位的财务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会计相关工作,具备实际的实务操作工作经历和丰富的会计管理经验,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单位担任会计相关工作的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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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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