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考核初审意见上报市司法局。
二、考核内容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
1.党建工作情况。包括党组织建立情况;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织关系管理情况;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和党的制度纪律执行情况;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情况;发展新党员情况。
2.资质管理情况。包括符合规定条件专职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达到三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合伙人是否达到二名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修改章程、合伙协议,是否依法办理报批、备案手续;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否使用规范名称,是否存在擅自变更住所的情形。
3.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结构变化的情况;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情况;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
4.年度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年度办理业务的数量类别、业务收入、服务领域、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情况;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因执业活动受到当事人、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表扬,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实施监督和投诉查处的情况;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5.内部管理情况。包括章程、合伙制度实施情况;统一收案、派案审批、登记,统一收费、利益冲突审查、质量监控、风险防范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报告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财务收支和分配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依法纳税的情况;建立执业保险、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奖励等公共积累基(资)金及其使用的情况;与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情况;辅助人员、实习人员的管理和报备情况;业务档案、执业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6.受行政奖惩情况。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在执业活动中遵守
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2.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3.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4.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教育培训、理论研讨等活动的情况。
5.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6.在执业过程中受当事人、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表扬、投诉的情况,受行政奖惩的情况。
7.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三、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
考核等次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上一年度执业和管理情况的总体评价。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1.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和管理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