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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46号建议的答复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46号建议的答复

榕民〔2025〕47号

  
严毜命代表:

  《关于建立关爱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议》(第164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留守儿童工作的关心。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积极履职尽责,聚焦留守儿童群体权益保障、监护落实、心理健康等方面,构建系统化、常态化关爱服务体系。
  一、建机制,形成立体化保障体系
  成立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的福州市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做好流动留守困境儿童数据动态更新和权益保护工作,重点解决其教育、医疗、居住、帮扶、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全市摸排并录入信息系统流动儿童55548名、留守儿童2797名、困境儿童14723名。强化安全保护,已将82名流动儿童纳入重点关爱对象,对于委托监护的633名留守儿童,全部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2024年以来,协同检察部门发出督促监护令419条,倒查267起涉及儿童案件,发现1起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树品牌,打造关爱服务特色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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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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