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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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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泉环评〔2025〕表14号

  
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结合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南环保评〔2025〕7号)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位于泉州市南安市境内,工程涉及晋江流域的东溪支流诗溪、罗溪及梅溪。工程措施以堤防、护岸建设为主,共布置了4个堤段,建设防洪堤(岸)线总长11.267km(其中新建防洪堤长10.708km,旧堤加高长0.038km,新建护岸长0.521km),新建进水闸3座,排水涵洞5座,穿堤排(进)水管43座,拆除重建农桥1座,拆除壅水坝3座,重建壅水闸坝2座。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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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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