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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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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浦东新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升自建能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民社服〔2018〕4号)要求,结合浦东新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参加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
  1.202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近2年年检合格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2.评估等级为1A、2A且满2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可以申请3A等级评估;
  3.评估等级为3A、4A且满3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可以申请更高等级评估;
  4.获评到期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上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3.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申报等级的要求
  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评估首次申报等级不得高于3A等级。
  三、评估实施
  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本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3A及以下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作出评估结论;对4A、5A评估等级作出评估初步结论,并提交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分类实施。区民政局将安排第三方评估机构,参照相关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综合评估。
  四、时间安排
  (一)2025年2月28日前,拟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交《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评估预申报表》(见附件)。区民政局将根据预申报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培训,对预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指导。
  (二)2025年4月30日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准备参评材料,并将《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汇报》和《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自查表》报送至区民政局。在各单位自评阶段,区民政局将委托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和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进行评估服务指导。
  (三)2025年5—9月,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四)2025年10—11月,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送达通知书、发布公告。
  五、评估要求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十分必要。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评估,根据本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照评估指标,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自评和参评工作。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评估机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同时取消初评成绩。
  六、评估等级管理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的一年内未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降低评估等级的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出取消评估等级的处理:
  (一)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
  (二)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证书,或者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牌匾的;
  (三)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
  (四)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上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五)受到相关政府部门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停止活动等行政处罚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七、评估结果应用
  根据《〈关于促进浦东新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实施细则》,对于获得评估等级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相应补贴。
  对于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区民政局将进行社会公告,并将评估结果推送至各级政府部门,为政府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供参考,并建议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
  八、其他
  (一)社会组织评估标准详见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mzj.sh.gov.cn/shzz/(可登录至“专题专栏”中查阅“上海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关于执行《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8版)》的通知)。
  (二)申评材料提交至:浦东新区云山路1080弄1号406室。联系人:祁永跃58592578,彭晓蕾38583138。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社会组织评估预申报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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