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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激发消费活力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激发消费活力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要支撑,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保障人民高品质生活的内在要求。为落实市政府关于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行动的工作安排,围绕激发消费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决定在全市开展“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新乡”系列活动,全面打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要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通过开展“激发消费活力放心消费在新乡”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创新便利消费方式、满足新兴消费需求、改善群众消费体验,切实提高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重点消费领域提质行动。
  1.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组织企业持续强化质量攻关、6s现场管理、精益生产、QC小组、首席质量官、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卓越绩效准则等质量举措,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意识,提高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推动重点产业、产品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2.强化知识产权引领。发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作用,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指标导向,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水平、运用效益和管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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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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