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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9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93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文旅局:

  《关于促进我市民宿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0241093号)收悉。现将我区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魏剑委员的提案后,我区高度重视,并针对提案内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研究落实工作。近年来,随着全国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旅游住宿需求的多元化,民宿经营单位增速迅猛,思明区作为厦门市民宿发展的核心区、集中区,民宿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管理不到位、服务水平不高等情况,迫切需要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制定民宿整治措施来进一步推动民宿行业规范管理,该提案有利于思明区民宿健康持续发展。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加强对民宿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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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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