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经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的通知
浙经信政法〔2024〕51 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派出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以及《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和《2024年度省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等要求,现就2024年全省经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