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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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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民发〔2024〕2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网信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委、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残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现将《重庆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31日

  
重庆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城乡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增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促进全市儿童茁壮成长,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15部委《关于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重庆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顺应新时代儿童身心发展特征,积极践行重庆“有首个、有首创、有首试、有首标、全国率先”创新理念,不断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筑牢基层基础,促进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
  到2026年,重庆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基层基础更加坚实,关爱服务场所进一步完善,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地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年龄段的认知水平和特点,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要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作为重点关爱对象,培养其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团委、妇联要依托我市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儿童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资源,组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实地参观、红色观影、主题征文、研学等形式多样的红色主题教育,引导其从中汲取信仰力量,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列入普法重点群体,加强法治教育,切实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法治意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的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开展教育辅导、心理监测、预警干预、关爱帮扶等服务。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开足心理健康课程,加强心理健康核心知识普及,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关注重点,对有需要的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协同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推动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建设,引导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长树立科学育人理念,积极关注儿童心理健康,正确认知和对待心理问题,构建和谐亲子关系。民政部门要扎实开展“童心相伴”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走访中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服务需求,对于发现有心理、行为异常的儿童,指导、协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干预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要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支持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开设心理门诊,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提供便利。医疗卫生机构的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对于就诊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应当提供规范诊疗服务。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面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科普宣传、心理辅导等服务活动。符合条件的儿童可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发挥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联盟作用,支持各类心理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一对一帮扶,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民政部门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针对性提供阅读指导、运动游戏、精神陪伴等服务,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流动少年宫”进农村学校、社区开展主题活动,鼓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积极参加“书香润万家”家庭阅读大赛、“自然笔记大赛”和“读立未来”青少年阅读大赛。共青团、妇联要依托“渝好空间”“童心港湾”“阳光驿站”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学校组织开展劳动体验、环境保护等各类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课外活动实践时,积极动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参与,不断充实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市教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监护提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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