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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授予厦门市司法局“海丝法务”等为优秀148品牌的决定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授予厦门市司法局“海丝法务”等为优秀148品牌的决定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2022年厅党委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行动。全省各级各单位积极行动,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守正创新,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体现行业特色和彰显地域特色的为民服务之路,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经初审评议和专家评选,共评选出厦门市司法局“海丝法务”等10个“优秀148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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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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