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粤建房〔2024〕3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辖内各监管分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抓紧建立协调机制,定期研判融资需求

  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抓紧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及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司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城市协调机制),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协调机制要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

  二、合理确定支持对象,及时提出项目名单

  城市协调机制要按照早部署、早落实、早见成效的工作要求,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进展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违法违规等情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基本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确定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及时将名单及项目基本信息推送给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信息包括项目建设运行情况、预售资金情况、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等。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按时偿还本息,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同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三、加强项目信息共享,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