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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常政办发〔2023〕17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31日

  
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国家出台相应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执行国家标准。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与湖南省其他地级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直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共同组成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下级预案包括市直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减排清单、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
  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源日常监测与管理,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2)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全市按照污染控制分区,统筹实施区域预警和响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3)加强预警,及时响应。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紧密配合,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做到提前预警和及时响应。
  (4)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程序、工作重点,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5)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6)绩效分级,精准减排。指导重点行业制定行业内相对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基于绩效分级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合理指导保民生企业科学制定减排措施。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气象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组成。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有关市级单位和部门为市指挥部成员。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

  2.1.3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局长任副主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市指挥部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决策部署;承担市指挥部的应急值守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措施;根据市指挥部授权,发布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市指挥部指示,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承办各地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需要市指挥部组织协调、支援的具体事项;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宣传教育与培训;负责联系市重污染天气专家组;负责建立市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联络网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下设重污染天气预警监测组、专家组、综合协调组、工业源电力监管专项督导组、工地扬尘专项督导组、移动源专项督导组、秸秆禁烧专项督导组、宣传报道组8个工作组:
  (1)预警监测组
  由市生态环境局及市气象局等单位组成,负责本市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预测,会同专家组及时研判事态发展趋势;负责与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进行衔接、沟通,获取省、周边市的预警监测数据,供本市研判;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确定预警等级。
  (2)专家组
  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聘请相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参与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提出意见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撑。
  (3)综合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负责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工作的综合调度协调。
  (4)工业源电力监管专项督导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参与,负责通过电力监控数据每天两次检查涉气企业应急减排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未落实到位企业信息。
  (5)工地扬尘专项督导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参与,负责调度指导各县市区落实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工、施工工地“六个100%”、渣土车辆运输管控等措施。
  (6)移动源专项督导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负责调度指导各县市区落实限行区内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农用车等限行绕行措施,提前设置限行绕行告示牌,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秸秆禁烧专项督导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负责调度指导各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禁烧措施落实情况。
  (8)宣传报道组
  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等单位参与,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情正面引导等。

  2.1.4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媒体的新闻报道。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负责制订完善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合理调控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协调落实应急状态下的能源调配及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和救助常识教育。
  市科技局负责鼓励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围绕治理大气污染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开展相关研究;配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动员,普及科学常识。
  市工信局负责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更新重污染天气期间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录;配合提供重点企业用电负荷变化数据;协助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监督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编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检查市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做好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市城区农拆工地和国有储备土地范围内扬尘污染管控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估,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监测预警联动工作机制,会同市气象局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制度,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督导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指导制订并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执法检查。
  市住建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制定并组织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时,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或拆除建筑物施工等应急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公共交通运力保障,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营运类车船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做好道路、港口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管理。
  市水利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制定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市商务局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做好重污染天气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等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油气回收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协调成品油经营企业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保障。
  市文旅广体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期间,减少举办大型户外文化体育赛事和活动;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方案,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病知识及救助常识宣传教育。
  市应急局负责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指导重点污染企业做好临时停产、限产(降低生产负荷)时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演练、应急响应、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助救援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生产、销售企业燃煤质量监督检查,加强生产领域涉及排放的特种设备、成品燃油、燃气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车船用燃料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时渣土运输管理,道路扬尘防治,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露天焚烧的管控等大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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