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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2年气田产能建设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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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2年气田产能建设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2年气田产能建设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榆政发改字〔2023〕175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23〕127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审议,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建设,位于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市、横山区、米脂县、子洲县、佳县、绥德县等,总投资59.55亿元。项目新建天然气产能28.01亿立方米,包括新建井场196座、站场4座、管线1395.65千米,改扩建场站12座,以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2022年7月,国家能源局备案了该项目(2022-000291-07-03-0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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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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