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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建筑领域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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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建筑领域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


宁建(消)发〔2023〕26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建筑领域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就全区建筑领域全面推行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应用进度

  (一)BIM技术应用扩面阶段。自2023年12月22日起,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全过程推行BIM技术应用,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中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全部实行BIM上传、查阅、审查、审批。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需同步上传二维施工图(pdf格式)及BIM模型,BIM精度应达到国家标准LOD300的基本要求(附件1),且结构关键部位要有钢筋模型信息,钢筋建模率应达到10%以上,主管道线路建模率应达到30%以上。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同步提交项目BIM竣工模型(竣工模型需与实际工程一致),BIM精度不低于设计阶段模型要求,钢筋建模率应达到20%以上,主管道线路建模率应达到50%以上。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或投资额超过1亿元(含)、以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含)的住宅小区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申报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BIM 技术应用精度应满足建设各环节BIM要求,其中施工环节应用精度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LOD400的基本要求(附件2)。2023年12月31日起,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竣工图BIM模型城建档案归档。

  (二)BIM技术应用提质阶段。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区申报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提交项目的BIM模型精度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LOD400基本要求,钢筋建模率应达到30%以上,主管道线路应达到建模率60%以上。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项目的BIM模型精度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LOD400基本要求,钢筋建模率应达到50%以上,主管道线路建模率应达到80%。实现设计、施工、造价、运维、城建归档等多环节BIM模型传递共享,并在BIM技术“一模到底”、“一模多用”的项目应用上取得突破。

  (三)BIM技术全面提升阶段。2028年1月1日起,全区申报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提交的项目BIM精度要求达到国家标准LOD400基本要求,钢筋建模率达到80%以上,主管道线路建模率90%以上,申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项目的BIM模型精度要求应达到国家标准LOD400基本要求,钢筋建模率达到100%,主管道线路建模率达到100%。推行设计、施工、造价、运维、城建归档环节BIM模型传递共享,初步形成BIM技术“一模到底”、“一模多用”应用框架。

  三、应用技术要求

  (一)建设单位。参与和落实BIM技术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实现BIM技术在工程项目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各阶段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实现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对质量管控和工程进度、成本控制的需求。

  1.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中,利用和依靠BIM技术的可视化信息模型进行决策。

  2.建立BIM应用框架。明确工程实施各阶段各参与方的任务、交付标准和费用分配比例。

  3.BIM数据管理平台。搭建面向各参与方、多阶段的BIM数据管理平台,为各参与方在不同阶段BIM应用及数据交换提供一体化信息平台支持。

  4.建筑方案优化。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要求各参与方利用BIM开展相关专业的性能分析和对比,对建筑方案进行优化。

  5.施工监控和管理。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督促相关方利用BIM进行虚拟建造,通过施工模拟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优化,确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对物料、设备资源进行动态管控,切实提升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6.投资控制。利用BIM技术在招标、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结算等各个阶段进行工程量及造价的精确计算,控制投资,节约成本。

  7.运营维护和管理。在运营维护阶段,搭建基于BIM技术应用的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利用BIM技术,分析不同运营维护方案的投入产出效果。

  (二)勘察单位。研究建立基于BIM的工程勘察流程与工作模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应用条件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

  1.工程勘察模型建立。研究构建支持多种数据表达方式和信息传输的工程勘察数据库,研发和采用BIM应用软件与建模技术,建立可视化的工程勘察模型,实现建筑与其地下工程地质信息的三维融合。

  2.模拟与分析。实现工程勘察基于BIM的数值模拟和空间分析,辅助用户进行科学决策和风险规避。

  3.信息共享。开发岩土工程各种相关结构构件族库,建立统一数据格式和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

  (三)设计单位。研究建立基于BIM的协同设计工作模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应用条件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通过BIM应用,积累和构建各专业族库,制定相关企业标准。

  1.投资策划与规划。在项目前期策划和规划设计阶段,基于BIM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对项目规划方案和投资策略进行模拟分析。

  2.设计模型建立。应用BIM技术,构建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消防等多专业信息的BIM模型。根据不同设计阶段任务要求,形成满足各个参与方使用要求的数据信息。

  3.分析与优化。进行包括节能、日照、风环境、光环境、声环境、热环境、交通、抗震等在内的建筑性能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结合项目的全生命期成本,对其进行优化设计,实现绿色、节能的设计目标。

  4.设计成果审核。利用基于BIM的协同工作平台等手段,开展多专业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工作,实现各专业之间数据信息的无损传递和共享,进行各专业之间的碰撞检测和管线综合碰撞检测,最大限度减少错、漏、碰、缺等设计质量通病,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四)施工单位。建立基于BIM应用的施工管理模式和协同工作机制。明确施工阶段各参与方的协同工作流程和成果提交内容,明确人员职责,制定管理制度。通过BIM技术应用积累和构建各专业族库,逐步实现施工阶段的BIM集成应用,探索建设BIM应用协同平台。

  1.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政策指引及自治区地方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统筹企业BIM整体规划,建立保障BIM技术应用的体系及制度。

  2.模型深化设计。结合施工安装进度,对设计阶段BIM模型进行深化设计,指导现场混凝土结构浇筑、预制装配式构件的生产及砌体排布、钢结构、装饰装修、建筑幕墙、机电安装等工作。深化设计应以不改变原有设计性能、技术参数以及使用功能为前提,满足施工要求。深化设计宜在协同模式下采取先专业后综合的方式进行。

  3.施工模拟。针对现场平面布置、施工难度大的复杂节点、大型设备安装、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等施工阶段,应进行施工模拟,优化布置及工艺,并形成施工模拟模型、可视化资料、模拟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

  4.施工过程管理。应用 BIM施工模型,结合移动通讯和物联网技术,建立BIM模型与现场监测数据的融合机制,对施工进度、人力、材料、设备、质量、安全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5.成本管控。应用BIM施工模型,精确高效计算工程量,进而辅助工程预算的编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及成本控制需求,输出不同专项、不同周期的实物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和实际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控制成本,同时形成成本分析报告。

  6.质量安全监控。应用BIM技术进行质量管理中的三维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方案模拟与优化等。应用BIM技术进行安全管理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大型设备运输、群塔碰撞检查、灾害过程模拟、安全防护演示等。

  7.交付竣工模型。BIM竣工模型应包括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等各专业内容,在三维几何信息的基础上,还包含构件与设备的材料、荷载等技术参数指标信息。

  (五)运营维护单位。建立基于BIM技术应用的运营维护管理模式、协同工作机制、流程和制度。建立交付标准和制度,保证BIM竣工模型完整、准确地提交到运营维护阶段。借助BIM技术模型搭建基于BIM的可视化运维平台。

  四、监管要求

  (一)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

  1.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申报需提交BIM模型,未提交的,按照资料不全处理;

  2.提交的BIM模型与二维设计图纸内容和深度不一致的,按照设计深度不足处理。

  3.技术审查主要内容:

  (1)建筑信息模型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要求;

  (2)建筑信息模型精度是否达到本通知规定要求;

  (3)建筑信息模型表述内容是否与二维图纸内容一致。

  (二)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归档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归档申报需提交BIM模型,未提交的,按照资料不全处理;

  2.提交的BIM模型与工程建设内容和深度不一致的,按照提交资料内容不完整处理。

  3.技术审查主要内容:

  (1)竣工BIM模型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要求;

  (2)竣工BIM模型是否达到本通知规定要求;

  (3)竣工BIM模型表述内容是否与建筑实体一致。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县(区)住建、消防审验部门,各审图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指导工作,确保全区建筑领域BIM技术顺利推进。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组织力量,做好项目建设相关环节的BIM模型应用工作。一要加强培训,培育BIM技术力量;二要做好数据保护,采用安全的软件及系统平台进行BIM数据处理;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BIM技术应用相关标准及要求;四要做好数据衔接,设计阶段交付成果应以盖章的二维施工图为最终依据,模型变更需依据有效的二维设计变更文件。

  (三)本通知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联系。

  联系电话:0951-5031692(综合)

  0951- 6128281(勘察设计和消防)

  0951- 5011154(建筑施工)

  0951- 5042718(建筑科技)

  0951- 5057402(房产物业)

  技术支撑:0951- 5036559 (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施工验收)

  0951-5025593 (城建归档)

  附件:1.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交付模型构件及信息要求

  2.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场地)施工BIM模型单元和信息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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