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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建成农业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建成农业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23〕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周口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建成农业强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周口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建成农业强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银发〔2023〕97号)以及《周口市率先建成农业强市2023年实施方案》(周办〔2023〕8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作用,紧跟农业强市建设七个专项行动发展需求,在全省率先建成农业强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两个确保”目标,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深入推动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与农业强市建设七个专项行动协同发展,将金融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撑贯穿乡村振兴发展全流程,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规模、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快建成农业强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工作目标

  一是金融助力农业产业发展更高质量。强化粮食生产主体融资需求对接,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建立金融支持绿色重点产业项目库,实行“绿色清单”动态管理。助力打造金融支持河南周口郸城农高区建设的“周口样本”,按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2025年前,将我市所有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二是金融助推区域协调发展更可持续。把握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节奏、结构、层次和力度,稳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发展。以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链金融发展为突破口,持续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助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实现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三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体系更加完善。推动完善适合农业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基本实现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全覆盖,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得到普及应用。满足涉农领域的多样化融资需求,创新支持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有效模式,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辖区县域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确保普惠授信、数字普惠金融等指标明显高于上年水平。四是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更大力度。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持续提高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的份额和比重,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水平,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幅达20%以上。五是涉农领域融资担保成本更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提高代偿效率,突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定位,降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担保成本,力争2023年度乡村振兴领域政府性融资担保综合平均费率不高于0.5%。六是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领域金融风险缓释机制,不断增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建立完善乡村振兴信贷风险补偿金和应急周转“资金池”,加强涉农领域信用风险管理,积极化解涉农不良贷款,力争实现全市各银行业涉农贷款不良率不高于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

  二、工作任务

  (一)压实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主体责任

  1.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各国有银行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发挥“三农”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等服务“三农”内设机构作用,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半径,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特色支行或网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强化支农支小定位,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资金投向,合理控制用于非信贷业务的资金比例,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做好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督促其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二)加大对农业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

  2.强化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融资保障。围绕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和“吨粮田”创建,强化粮食生产主体融资需求对接,促进粮食稳产增产。主要支持小麦、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综合配套技术应用和核心技术攻关,创建“吨粮田”,优先支持小麦主推“深耕精细整地、病虫害统防统治(包括统一种子包衣、春季统一防治基部病害、扬花期统一防治小麦赤霉病后期一喷三防)、精准肥水调控(铺设微滴管)”技术模式,2025年“吨粮田”面积规模小麦达600万亩以上;支持全市玉米主推“增加密度、化控、精准肥水调控(铺设微滴管)、后期一喷多促”技术模式,全市吨粮田玉米面积200万亩以上。聚焦大豆和油料生产、生猪和“菜篮子”工程,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购销为切入点,满足农资企业经营发展和农业生产主体农资采购周转资金需求。推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及时足额保障中央储备粮增储、轮换和粮食最低价收购信贷资金供给。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支持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粮食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3.做好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聚焦土壤改良、农田排灌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河南周口郸城农高区土地整治信贷支持,促进小麦、玉米、甘薯形成“研发—基地—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销售”一体化发展,支持肉类、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在承贷主体、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上给予差异化政策倾斜,探索推广全域综合整治等模式,积极推广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融资服务,助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力争2025年前,把我市所有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4.建立健全种业融资支持模式。探索金融支持种业创新模式,建立“一企一策”帮扶机制,持续开展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强化银企对接,对符合条件的育种基础性研究和重点育种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对种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提升现代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通过股权、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持续加大对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等中长期贷款投入,创新品种权(证书)、育种制种设施设备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合理满足育种研发、种子(苗种)繁殖、精深加工、推广销售等环节差异化融资需求,助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持续加大对周麦系列、周豆系列、蔬菜系列的研发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形成主要农作物种子“周口方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科学院、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5.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大做强。聚焦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积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各类主体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农产品电商产业园、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等基础建设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链条白名单确认、应收账款确权、设立购销基金等多种方式为上下游企业担保增信,提升链上企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6.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金融服务。积极探索生物性资产抵质押信贷产品种类,助力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积极满足规模化标准化种养殖业产业的信贷需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围绕“做大牛羊、做强生猪、做优家禽”的发展原则,支持我市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对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河南省美丽牧场等扩大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

  (三)强化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金融支持

  7.做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服务。坚持产业需求导向,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加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持力度。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等特点,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农业领域科技创新提供长期稳定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

  8.加大现代设施农业和先进农机研发融资支持力度。依托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畜禽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机设备提供融资服务,鼓励拓展农村资产抵质押范围,满足大型智能农机装备和园艺机械、中小养殖户适用机械研发的合理融资需求。稳妥发展农机装备融资租赁,促进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人行周口市分行)

  9.优化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金融服务。积极满足乡村特色产业、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业科技提升等领域的多样化融资需求,支持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创新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的有效模式,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优质核心企业作用,加强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信贷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支持创建产业强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

  10.加强绿色低碳农业金融支持。建立金融支持绿色重点产业项目库,实行“绿色清单”动态管理。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满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科学使用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多样化融资需求。探索创新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绿色项目收费权、种养殖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绿色信贷产品。加大对环保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建设国家级玉米降解新材料产业基地及聚乳酸可降解材料产业研究院。强化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11.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对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投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周期等,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发放中长期贷款。在明确还款来源、收益覆盖成本、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乡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审慎合规经营基础上,在授信审批、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推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水利、供电、供气、通信、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四)优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

  12.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机构的作用,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做好产业谋划,分类施策,精准投放,持续加大帮扶力度,依托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实现应贷尽贷,保持贷款余额稳中有增,力争2023年底实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户贷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提供有力金融支撑。严格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模式,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宣讲工作,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用途监管,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及时监测跟踪,掌握贷款资金流向,切实防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违规使用。(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13.深化金融机构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把定点帮扶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锤炼干部队伍的重要平台,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发挥金融组织优势和社会协同能力,创新帮扶举措,督促政策落实,确保结对关系调整优化平稳过渡,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努力把金融定点帮扶“责任田”建设成金融政策落地、普惠金融实现、信用价值彰显、风险防控有效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助力帮扶地区农业全面提升、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五)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强市建设政策保障

  14.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认真落实支农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风险补偿、信贷周转金等配套政策,与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形成合力,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发放。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推动“银担”线上系统互联互通,提高代偿效率,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支持探索投贷联动模式,鼓励通过农业农村投融资项目库推送重大项目信息。发挥财政、信贷、保险、期货合力,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15.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综合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差异化存款准备金率、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向与“三农”产业相关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和低利率票据贴现,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激励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到农村地区。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提高涉农、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和延期率。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监测评估和现场核查,切实防范政策执行中道德风险和金融风险。(责任单位:人行周口市分行)

  16.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将专项债券支农投入力度作为衡量各县(市、区)政府对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工作重视程度的重要标准。引导各县(市、区)政府积极主动作为,抢抓政策机遇,结合当地实际和政府债券发行管理要求,在农业农村领域及乡村振兴领域积极谋划、储备和申报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持续跟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扎实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17.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探索完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交易、评估处置机制,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依法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质押贷款、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加快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支持活体畜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业仓单、品种权(证书)、应收账款等担保融资业务通过人行周口市分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8.加大涉农金融创新力度。金融机构创新信用贷款等支农产品,推广随贷随用、随借随还产品和线上信贷产品,至少推出一项专门针对“三农”产业的创新型信贷产品。丰富贷款产品体系,开发专属贷款产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优化“保险+信贷”模式。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无还本续贷业务,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支持正常经营的企业实现融资周转“无缝衔接”。(责任单位: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19.降低涉农融资担保成本。持续深化与省农信担保公司合作,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积极参与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专项行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聚焦支农支小,持续拓展覆盖面,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市场主体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力争2023年度乡村振兴领域政府性融资担保综合平均费率不高于0.5%。(责任单位: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20.增强支农保险保障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小麦、玉米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在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提升业务覆盖面。不断丰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发展大豆、油料保险,优化“保险+期货”模式。针对都市型农业的风险特点,积极开发风险保障程度高、费率合理、可推广的农险产品。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农业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努力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优化涉农保险合同条款,做到简明、通俗、易懂。缩短农业保险理赔周期,及时支持农业再生产,严禁违规提高农业保险费率、降低保额或设置不合理赔付条件。依法合规简化农民人身险承保理赔手续,规范农民人身险代理、代办行为。(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21.推进农村地区普惠授信。推进农村和中小企业授信,相关金融机构以“党建+普惠金融”为抓手,与地方政府基层党组织结成乡、村、组三级“党建+普惠金融”联盟,对全市农户和企业开展大走访,按照“宽授信、严管理”的原则开展普惠授信,优先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员创业、经济薄弱村“消薄”及脱贫致富项目,使优惠政策和金融服务精准快速地触达实体经济的“末梢”,通过推进“整村授信”工作,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流程繁琐的现状,持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为促进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产业发展、县域经济提质增效提供稳固的金融保障。(责任单位:人行周口市分行、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22.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全面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紧紧围绕“数字普惠金融人人全覆盖、普惠授信户户全覆盖、普惠金融服务村村全覆盖”三大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因地制宜、问题导向、巩固提升、复制推广”的总体思路,积极推动提升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县域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加大对农村便民支付的宣传力度,不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真正解决农业农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责任单位:人行周口市分行、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

  23.优化涉农金融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涉农金融服务效率,维护良好的金融竞争环境和经营秩序。提高收费信息透明度,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向涉农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完善金融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体系。密切关注新型金融业态风险、交叉性金融风险等风险隐患,加大风险警示宣传力度,增强农业经营主体、小微企业主等经营主体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大预警监测、风险排查和打击处置力度。(责任单位:人行周口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周口监管分局等部门参与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督查、会商沟通机制,层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定期研判形势及存在问题,采用有力措施,统筹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工作。

  (二)做好考核评估

  清晰界定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支持的业务范围、领域,健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探索建立重点领域融资监测机制,持续做好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农业强市建设金融进展和实效。各金融机构按专卷报送金融支持情况、产品创新情况,人行周口市分行要对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强市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将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采取相应激励约束措施。

  (三)强化宣传引导

  深入总结提炼金融服务的典型模式、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和创新机制,通过新闻报道、劳动竞赛、优秀案例评选等专题活动加强宣传交流推广,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加大金融支持建设农业强市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阵地。

  (四)加强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准、实、严的工作作风,特别是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日常督查内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附件:1.周口市农业强市规划编制重大工程项目表

  2.周口市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任务情况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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