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25年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5〕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25年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6日
2025年全市
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提升
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务院
食品安全委员会《2025年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一)建强
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善突出问题导向的“产运储销”全链条监管、抽检监测、行刑衔接等机制,强化
食品安全工作举措,督促各环节责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指导企业依法配备
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员等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完善《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等内部管理制度,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提高风险防控精准度。(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三)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强化属地闭环管理,发挥基层组织在
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指导包保干部严格照单履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制度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市规划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粮食和物资局、天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主管领域的
食品安全工作承担行业管理责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综合协调。深化落实
食品安全“一件事全链条”要求,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及时通报信息,研判解决监管执法、职责间隙、重大事项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挥“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评议考核等制度机制作用,强化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产运储销”各环节
食品安全监管
(五)健全全链条监管衔接机制。完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种植养殖、运输、销售联合查验,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健全肉类产品检疫证明查验制度,完善肉类产品分销加工环节信息追溯查验机制,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等行为。(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落实食品贮存监管制度,严格食品运输仓储配送环节管理。建立健全液态散装食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协同监管机制,落实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要求。探索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海关、市粮食和物资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和校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
食品安全协同管理。(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海关、民航天津监管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流域
水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严格耕地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农药科学施用增效、兽药使用减量行动,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组织开展地产食用农产品“守底线 促提升”专项行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推广常规药物胶体金速测。持续开展豇豆、芹菜农药残留和水产养殖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环节规范用药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规范屠宰行业秩序。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市农业农村委负责)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大违反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市粮食和物资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