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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两小时后又在另一地点猥亵被害人,应数罪并罚

————曾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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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曾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关键词:强奸 猥亵 罪数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二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刑法修正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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