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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审前社会调查报告》应进行审查

————龙某某、林某某抢劫案

裁判规则

  司法行政机关出具....(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龙某某、林某某抢劫案

  关键词: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刑罚适用非监禁刑
  【相关法条】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十七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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