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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机动车未投保的,行为人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超出部分按其责任比例赔偿

————孔某1等诉任某某交通肇事赔偿案

裁判规则

  机动车所有人犯交....(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孔某1等诉任某某交通肇事赔偿案

  关键词:交通肇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附带民事诉讼
  责任份额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索引】
  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2)朝刑初字第1767号(2012年7月4日)
  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少刑终字第1772号(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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