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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报案例 > 正文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返利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开宣传,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大量吸收资金,构成集资诈骗罪

————咸阳某老人院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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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咸阳某老人院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咸阳法院深刻领会党中央部署开展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非法集资诈骗等案件持续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尽最大努力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9月14日下午,咸阳中院、秦都法院对分案审理的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涉案资金巨大,被告单位、被告人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在咸阳地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咸阳某老人院涉养老集资诈骗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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